加拿大註冊公司接台灣案子

我們公司是從事電視電影的後製製作,老闆是加拿大人也在加拿大註冊成立公司,最近要與台灣的公司合作,所以有點搞不清該怎麼辦,希望專業人士詳細回答~
1.需要在台灣再註冊一次才能與台灣公司合作嗎?
2.沒有發票開給合作的公司所以該給對方什麼樣的收據呢?
3.可以在台灣的銀行開立戶頭提供給台灣的公司作為付款用途嗎?
4.需要在台灣報稅嗎?還是照舊報稅給加拿大政府即可?
5.需要在台灣停留六個月以上該怎麼辦簽證呢?因為不是應聘而是在自己的公司工作所以該辦哪種簽證呢?
謝謝

1.不需要。
2.在加拿大開什麼收據給買方,就開什麼收據給台灣的買方。
3.台灣的銀行不會任意給人開立帳戶。如果想要在台灣設立帳戶,就必須開設分公司。我的建議是:沒這個必要。除非貴公司有經常性的客戶,在台灣設立分公司的租稅優惠可以彌補設立分公司經常性的支出。
4.稅的問題由台灣買方負責,所以貴公司報價時,要考慮這個因素。當台灣買方希望用1,000,000台幣購買貴公司的服務時,應該報價 1,000,000 / 1.05,好讓台灣的買方繳納營業稅。

剩下的952,381必須由買方扣除20%繳營利事業所得稅(官方稱為扣繳)。

也就是說,貴公司只能收到761,904元。

(952,381 - 761,904)的金額就是已經繳納給台灣方面的稅,加拿大公司可以持繳稅紀錄,向加拿大方面要求減徵或免徵這部份的稅金。繳稅的證據也要請買方寄回給貴公司。
5.簽證的問題,請另行發問。除非有懂得人逛到這裡才會回答,這種情形很少。

公司註冊,公司註冊查詢,公司註冊號碼,台灣公司註冊,香港公司註冊,fb公司註冊,公司註冊商標,公司註冊登記,公司註冊費用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xperlo 的頭像
    xperlo

    台灣公司註冊流程

    xperl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